医务人员医德规范 - 行风建设 - 长兴县妇幼保健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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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务人员医德规范

1、救死扶伤,实行社会主义的人道主义。时刻为病人着想,千方百计为病人解除病痛。

2、尊重病人的人格与权利,对待病人不分民族、性别、职业、地位、财产状况,都应一视同仁。

3、文明礼貌服务。举止端庄,语言文明,态度和蔼,同情、关心和体贴病人。

4、廉洁奉公。自觉遵纪守法,不以医谋私。

5、为病人保守医密,实行保护性医疗,不泄露病人隐私和秘密。

6、互学互尊,团结协作。正确处理同行同事间的关系。

7、严谨求实,奋发进取,钻研医术,精益求精。不断更新知识,提高技术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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