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虚位以待,长兴县妇幼保健院29个事业编制岗位只等你来!
2018年长兴县县级医疗卫生单位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2018年长兴县县级医疗卫生单位计划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98名,其中长兴县妇幼保健院招聘28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面向2018年应届高校毕业生招聘23名,面向社会人员招聘33名,同时面向2018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和社会人员招聘41名,具体招考岗位专业详见附件。
二、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招聘对象需同时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一)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二)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2年4月18日以后出生);
(三)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对应专业;
(四)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五)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在编工作人员报考须征得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
三、招聘对象范围
(一)2018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应届毕业生。
(二)海外留学人员以及通过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电视大学等非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考试的人员,可按社会人员报考。
四、招聘程序
(一)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2018年4月18日-20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报名地点:长兴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会议室(县行政中心大楼A座4楼会议室)。
联系电话:0572-6024358。
报名需提交的资料:报名人员需提供报名表一式二份(网上自行下载)、近期免冠1寸照片3张、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学历学位证书等以及其他应聘岗位所需的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2018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就业协议书和毕业生推荐表,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要求相关工作经历的岗位报名人员需提供劳动合同或养老保险缴纳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二)资格审查。
报名后由相关部门组织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应对本人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而通过资格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录用资格。每人限报一个岗位,一经报名后不可更改。招聘人数为1人的岗位开考比例为1:3,其他岗位开考比例为1:2,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核减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数。需取消招聘计划的岗位,征求报名人员意见后可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三)考试
考试形式为笔试和面试。笔试成绩占总成绩6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40%。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1、笔试:笔试内容为岗位专业知识。不指定复习资料用书。笔试满分100分。笔试时间地点另定,以准考证为准。
2、面试:根据各招聘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1:3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对象。面试为结构化面试。面试满分100分。面试合格分为60分,低于60分的人员不得进入体检、考察环节。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考察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合成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名额空缺的,按总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若总成绩相同时,以笔试成绩高的为先,如笔试成绩仍并列的,增加复试环节。体检、考察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
(五)公示、聘用
体检、考察结束后,在长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的拟录用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凭毕业证书和户口簿等办理事业单位人员聘用手续,拟录用人员如未能按时(须在2018年8月31日前)提交毕业证书和户口簿的将取消录用资格。公示结束后如有拟录用人员自动放弃,或应届毕业生不能按时毕业的,或发现有不符合聘用条件等情况的,取消拟录用资格,并且不再递补。应届毕业生需在3年内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报考湖州卫校教师岗位的需取得报考岗位相应的高中或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证书),3年内未取得的由用人单位予以解聘。
附件:
招聘计划表
招聘单位
招聘岗位
招聘人数
岗位类别
聘用岗位等级
学历及其他条件
可报考专业
招考对象(√)
岗位代码
2018应届毕业生
社会人员
县妇保院28名
妇产科
4
专技
初级
1.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2.非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需具有岗位所对应的师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3.专科及以上学历,需具有对应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4.社会人员报考临床岗位需同时具有二级以上医院一年以上相关岗位工作经历、有执业要求的岗位需具有执业资格且报考岗位与执业注册范围需一致。
临床医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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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23
儿科
3
专技
初级
临床医学或儿科学
√
√
A24
护理
3
专技
初级
护理学
√
√
A25
医学影像
4
专技
初级
临床医学或医学影像学
√
√
A26
麻醉
2
专技
初级
麻醉学或临床医学
√
√
A27
心电图诊断
1
专技
初级
临床医学
√
√
A28
内科
4
专技
初级
临床医学
√
√
A29
外科
2
专技
初级
临床医学
√
√
A30
口腔
1
专技
初级
口腔医学
√
√
A31
眼科
1
专技
初级
临床医学
√
√
A32
儿童保健
2
专技
初级
预防医学
√
√
A33
耳鼻喉科
1
专技
初级
临床医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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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34
合计
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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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长兴县县级医疗卫生单位公开招聘综合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2018年长兴县县级医疗卫生单位计划公开招聘综合专业技术人员6名,其中长兴县妇幼保健院招聘会计一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6名。具体招考岗位专业详见附件。
二、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招聘对象需同时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一)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二)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2年4月18日以后出生);
(三)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对应专业;
(四)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五)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在编工作人员报考须征得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
三、招聘对象范围
(一)2018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应届毕业生;
(二)长兴县生源或长兴县常住户口(以2018年4月18日户口所在地为准)的社会人员,生源地是指经高考被高校录取时户口所在地;
(三)研究生毕业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的人员不受生源地和户籍限制;
(四)海外留学人员以及通过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电视大学等非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考试的人员,可按社会人员报考。
四、招聘程序
(一)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2018年4月18日-20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报名地点:长兴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会议室(县行政中心大楼A座4楼会议室)。
联系电话:0572-6024358。
报名需提交的资料:报名人员需提供报名表一式二份(网上自行下载)、近期免冠1寸照片3张、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学历学位证书等以及其他应聘岗位所需的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2018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就业协议书和毕业生推荐表,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二)资格审查。
报名后由相关部门组织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应对本人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而通过资格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录用资格。每人限报一个岗位,一经报名后不可更改。每个岗位符合报考条件的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3倍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数。需取消招聘计划的岗位,征求报名人员意见后可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三)考试
考试形式为笔试和面试。笔试成绩占总成绩6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40%。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1.笔试:会计岗位笔试内容为专业知识,宣传干事岗位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不指定复习资料用书。笔试满分100分。笔试时间地点另定,以准考证为准。
2.面试:根据各招聘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1:3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对象。面试为结构化面试。面试满分100分。面试合格分为60分,低于60分的人员不得进入体检、考察环节。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考察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合成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名额空缺的,按总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若总成绩相同时,以笔试成绩高的为先,如笔试成绩仍并列的,增加复试环节。体检、考察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
(五)公示、聘用
体检、考察结束后,在长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的拟录用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凭毕业证书和户口簿等办理事业单位人员聘用手续,拟录用人员如未能按时(须在2018年8月31日前)提交毕业证书和户口簿的将取消录用资格。公示结束后如有拟录用人员自动放弃,或应届毕业生不能按时毕业的,或发现有不符合聘用条件等情况的,取消拟录用资格,并且不再递补。
附件:
招聘计划表
招聘单位
招聘岗位
招聘人数
岗位类别
聘用岗位等级
学历及其他条件
可报考专业
招考对象(√)
岗位代码
2018应届毕业生
社会人员
县妇保院1名
会计
1
专技
初级
2.非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中级及以上会计专业技术职称
会计、会计学、财务管理
√
√
B4
合计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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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